湖南省直公积金线上业务暂停时间
在长沙市就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
(三)自愿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承诺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
(四)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办理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在开户登记时应当与长沙公积金中心(铁路分中心除外)签订《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并在长沙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与受托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由受托银行每月代扣代缴。
办理地点:长沙灵活公积金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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