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线上业务暂停时间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缴存相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就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做出规定,明确缓缴企业在7月份后不能恢复缓存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继续提出缓缴申请,自8月7日起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1、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的企业,缓缴结束后可以一次性补缴或分期补缴。
2、未补缴今年1月至6月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其缴存职工贷款权益不受影响;
3、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的企业,7月份后能恢复缴存的,需向缴存管理部提出申请,调整汇缴月份方能进行汇缴;
4、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的企业,7月份后不能恢复缓存的,可以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按照《长沙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办法》,提交《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企业情况说明》,向缓存管理部继续提出缓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