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长沙热门资讯 > 长沙公积金资讯 > 长沙公积金办事指南 > 正文

湖南省直公积金办理购房提取后的房子还能申请贷款吗?

来源:互联网 2023-01-08 02:58:03

不可以。

根据《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借款人及配偶在申请贷款之前,以购房名义办理了本套房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不予贷款。

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须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至少应正常缴交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补缴的不计),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

(二)借款人原按揭贷款还款记录良好,原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提前还款无异议。

(三)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中心征信管理相关规定。

(四)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房屋为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注销房产不计)。

(五)借款人购买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借款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未超过2次(含),且均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借款人购买的二手房须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清晰,符合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规定的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

(八)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此套房未办理购房提取(包括借款人和配偶在本中心或其他公积金中心购房提取)。

(九)借款人符合国家及省、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规定。

关键词:湖南省直商转公湖南省直商转公条件湖南省直公积金办理购房提取后的房子还能申请贷款吗?
上一条:长沙购房装修能提取公积金吗? 下一条:长沙公积金还款账户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