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线上业务暂停时间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自住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时向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由借款人根据需要自愿申请。
贷款期限:
最短期限:不少于1年
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不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期限应当一致。
拓展信息:组合贷款由管理中心受理申请,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分别进行审批,管理中心根据双方最终的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签订《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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