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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湖南省医改办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医改办发〔〕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云溪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云溪区纪委监委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负责监督。
二、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4名,使用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2年云溪区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三、人才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引进原则。
四、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3.引进条件有关说明。
①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②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岗位专业要求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需咨询区卫生健康局提出意见,区委人才办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人才引进工作程序、要求和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云溪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2天,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云溪区人民医院5楼人事科。
3.报名材料:填写《报名表》(附件3),并提交如下材料的原件:(1)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2张;(2)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5)现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2)(3)(4)项同时提交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1)每名引进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2)引进人员须认真阅读引进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3)引进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资格审查工作由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报名结束或资格审查通过后,引进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引进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面试与考核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面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低于3:1比例 ,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云溪区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不低于1:2),岗位报名考生没有形成有效竞争,且考生有与报名岗位相应的中级及上以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及其他急需要紧缺人才,经市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如未形成竞争时,可以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1.面试与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与考核专家小组由云溪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与考核成绩在云溪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计划,按该岗位面试与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引进者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云溪区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提交复检申请。
4.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引进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引进对象。
(五)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面试与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
1.拟引进对象在云溪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引进对象的确定。拟引进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引进的,确定为引进对象。
(七)引进手续办理
引进手续由云溪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办理。
六、其他事项
1.应引进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与考核、体检、考察、递补、引进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引进资格。
2.应考期间,引进人员务必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及时关注“云溪区政府官网”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引进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否则错过的责任自负。
3.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 )严肃查处。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5.咨询及举报电话
①咨询电话
云溪区卫健局人事股:0730—8412328;
云溪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0-8415051。
②监督举报电话
区委组织部:0730-8419033;
区纪委信访室:0730—8415037。
本公告由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溪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云溪区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2.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3.2022年云溪区人民医院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