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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浏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16名,详细信息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学历等要求见《浏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第三批)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目录设置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不得参加报名。
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名。
6.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7.浏阳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计划
本次招专业人才16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招聘人数见《浏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第三批)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招聘方式
按对应招聘岗位录取,如总成绩出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人选。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请关注“浏阳人社”并保持关注。
2.网络报名网站: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相片格式为.jpg格式,5KB<相片大小<30KB),以及相关证件资料原件扫描件。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疫要求,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申请好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并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见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并亲笔签名),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填写好的拍照图片和“健康码”截屏图片与其他资料一并上传接受审查。上传资料不完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50KB<图片大小<300KB)。考生报考后请尽量注意不外出、不聚集。如特殊情况外出,请及时向组考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3.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1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17日10∶00至12月21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2月24日10∶00至12月27日8∶00。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组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详情见《浏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第三批)岗位一览表》。
7.注意事项: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八、笔试
1.笔试考点设在浏阳市城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打印信息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笔试前需现场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查验,请提交本人的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和本人亲笔签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见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对来自低风险地区和“健康码”为绿码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同时考生请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考试时需全程佩戴。
2.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按要求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4.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当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实际参考人数低于1:3时,该岗位笔试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该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所有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人员名单、考核的形式、时间、地点、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考核主要侧重了解考生的理论水平、个人特长、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岗位匹配性。
4.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成绩为80分,考核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十一、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十二、体检
1.按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于考核后的第二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五、有关规定
1.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浏阳市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单位;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辞职。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拟录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十六、其他事项
1.根据浏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经认定为“专业英才”的,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10万/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3万/年、全日制本科生1万/年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在浏阳落户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万元的购房补贴。
2.招考部门为从外地(浏阳城区外)来(回)浏阳参加笔试的考生报销往返路费,来程仅限在笔试前三天内,持有包含本人信息从户籍城市、工作城市出发至长沙的汽车、火车硬座或硬卧、高铁二等座或飞机票据实报销(飞机票最高按高铁二等座价格报销,低于按实。长沙地区到浏阳城区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最高不超过100元/人),返程按来程费用报销。食宿费凭票报销,最高不超过200元/人。
3.招考部门将为从外地(浏阳城区外)来(回)浏阳参加考核的考生报销往返路费,来程仅限在考核前三天内,持有包含本人信息从户籍城市、工作城市出发至长沙的汽车、火车硬座或硬卧、高铁二等座或飞机票据实报销(飞机票最高按高铁二等座价格报销,低于按实。长沙地区到浏阳城区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最高不超过100元/人),返程按来程费用报销。招考部门将为参加考核考生统一安排食宿。
4.本公告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考试顺利进行,维护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
0731-83655275 (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2875809(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