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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科技大学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设有20个教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潇湘学院(独立学院),98个本科专业覆盖11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4个,招聘计划6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下表:点击下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7月19日至7月21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G类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地点为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人事调配科(立德楼425室)。
网上报名:J、F、S类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科技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对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附对应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以及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等;
(5)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7月31日前取得。
(2)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档案所在机构)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面试时提供)。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上传由所在党组织开具、有经办人签字(手写或签章,打印无效)并加盖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证明开具之日为5月1日及以后视为有效。
(4)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附对应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5)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录取登记表、成绩单或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等。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有关考试具体安排等均在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G类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J、F、S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G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2)应聘J类岗位:采取笔试、试讲(专业技能展示)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试讲(专业技能展示):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等,总分100分。
(3)应聘F、S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G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
(2)J、F、S类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面试、直接考核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报名系统内自行查看,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290012(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291312(学校纪委办、监察专员办)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