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长沙热门资讯 > 长沙社保资讯 > 长沙社保政策 > 正文

湖南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2023-04-08 07:55:02

根据《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为职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依法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参保人员自缴费 后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起付标准:

同一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500元;

二级医疗机构800元;

三级医疗机构1100元;

省部属医疗机构1600元。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 50%计算。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2000元。

注:每年至为职工医保一个结算年度

相关链接>>>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湖南职工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湖南职工医保报销湖南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上一条:长沙被征地农民医保补偿政策(最新) 下一条:长沙社保卡挂失后如何申请补领?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