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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盘活存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来源:互联网 2023-06-22 16:13:02

长沙发布《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以家庭为单位,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作租赁的,暂按“一户核减一套”的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其中公积金公布相应的贷款政策:

1、家庭名下唯一1套住房已用于长租,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2、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且已有1套用于长租,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3、购房资格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为准,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需提供《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或《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长租房合作协议》资料。因各商业银行对长租房后申请商业贷款的政策执行不统一,组合贷款业务暂不适用上述业务标准。

相关链接>>>长沙存量房委托长租操作指南(入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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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长沙职工家庭的个人征信出现哪些情形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下一条:长沙职工配偶在省直中心或签约城市缴存公积金可以合并贷款额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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