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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
根据《中共浏阳市委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浏阳市深入推进人才强市“百千千万”工程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浏发[2022]17号)精神,特制定如下措施。
1、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型人才
(1)支持引才
支持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型人才,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
①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历,或者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省、市本专业学术委员会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卫生类人才。
②紧缺急需型人才:根据我市当年紧缺急需型人才目录确定。
(2)待遇保障
①三年内,高层次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10万元/年;购房补贴10万元;
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紧缺急需型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3万元/年;购房补贴4万元;
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紧缺急需型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1万元/年;购房补贴2万元;
④对乡镇卫生院引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2万元/年;购房补贴2万元;
⑤在本市偏远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才,另给予1万元的工作补贴,
⑥柔性引进的在全国、全省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采取“一事一议”,按每年2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补贴。
2、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根据“总量控制、分批招聘、适量调剂的原则,优先保障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型人才,开辟引才绿色通道。
3、统筹卫健人员编制管理
合理配置编制资源,保障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型人才用编需求。
4、搭建卫健人才成长平台
围绕重点学 (专)科建设等目标,打造高水平卫健人才培育平台。
①对创建国家级医学重点学(专)科的,创建成功后给予每个学(专)科经费支持100万元;
②对创建省级医学重点重点学(专)科的,创建成功后给予每个学(专)科经费支持70万元;
③对创建长沙市级医学重点重点学(专)科的,创建成功后给予每个学(专)科经费支持20万元;
支持医疗卫生单位选派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青年医师到省部级及以上医院临床专科参加全脱产进修培训。
①个人全脱产进修培训6个月及以上的,市财政给予选派单位经费补贴3万元/人;
②团队(3人以上)全脱产进修培训3个月及以上的,市财政给予选派单位经费补贴2万元/人;
5、完善职称晋升评定机制
全面执行“特设岗位”“定评定聘“双肩挑”等职称评聘政策。
6、规范卫健人才有序流动
(1)新进在编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5年后,可以在乡镇之间流动或通过公开选调等方式流动到城区医疗卫生单位。
(2)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得副高职称满2年或规培后服务满5年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进入城区医疗卫生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双向选择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7、提高卫健人才待遇水平
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8、加大人才服务保障力度
(1)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浏阳辖区内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根据实际情况就近统筹安排。
(2)高层次人才本人签订了5年服务年限协议或在浏服务年限已满5年的,其配偶符合条件的,可按政策申请随调入浏。
9、建立人才发展激励机制
对在国家、省、长沙市级人社、卫健等相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竟赛中获奖的给予适当奖励。
①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每人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②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每人1万元、8000元、6000元奖励;
③获得长沙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每人6000元、4000元、2000元奖励。
10、形成卫健人才工作合力
(1)健全卫健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定期听取卫健人才工作情况汇报
(3)研究解决卫健人才队伍建设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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