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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于1963年,是“七五”期间全国七所重点项目建设的中医院之一,入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储备库、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全国绩效考核19名,A+等级;系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共有药物临床试验专业21个,器械临床试验专业48个,伦理委员会通过了WHO/SIDCER认证和CAP认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要求,结合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纪委监察科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4个,招聘计划29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23人,管理岗位计划招聘6人(详见下表:点击下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7月14日8时-7月16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
报名入口: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通过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②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各类过级证书、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不超过3份)等。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佐证材料如专业方向证明、录取登记表等。
③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执)业资格证书;
④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业推荐表(本科、硕士或博士各阶段均需提供);
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两张。
⑥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近6个月的党员介绍信或党员(费)证或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临床医师岗位者须于12月31日前取得对应岗位要求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已获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者除外。
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和(或)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有关考试等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均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A1-A20岗位:采取面试、试教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入围试教人员。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总分100分。
(2)A21-A24岗位:采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及《协议任务》(《协议任务》内容咨询医院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600719(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0731-88212188转86979
举报电话:0731-85600365(纪委监察科)
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