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线上业务暂停时间
2022疫情期间湖南省直公积金缓缴政策
更新时间:2022年6月10日
根据《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助企纾困阶段性支持政策》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企业在申请缓缴时应提交申请表和有关必要材料,材料可通过中心官网、营业部前台提交。在企业缓缴期间,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在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确实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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