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长沙热门资讯 > 长沙公积金资讯 > 长沙公积金办事指南 > 正文

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婚后可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来源:互联网 2023-11-09 01:06:17

不可以。

根据《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中规定,借款人及配偶应符合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如果借款人及配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则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1、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

2、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补缴的不计)。

(二)申请贷款的房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长沙行政区域内;

2、申请一手房贷款的房产应当属于省直中心认证签约的楼盘或为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的现房;

3、申请二手房贷款的房产应当产权明晰,无债务纠纷,未设定居住权,符合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规定的市场流通条件;

4、商转公贷款用于抵押的房产应当产权明晰、足值,无债务纠纷、债权分割等情况,未设定居住权。

(三)借款人及配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提供省直中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或有担保人提供担保(组合贷款应当采取省直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4、现无房或已有一套住房;

5、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包含省直中心和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不得超过2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算1次贷款次数;

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发生在贷款申请前1年以内;

7、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8、上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需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下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9、借款人及配偶在多个中心有住房公积金正常或封存账户的,应在申请贷款前进行账户合并或销户。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省直公积金贷款条件省直公积金什么情况下不能贷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婚后可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上一条:长沙公积金缴纳标准(最新) 下一条:长沙公积金缴纳基数标准(最新)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