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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9年,有60多年办学历史,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湖南省教育厅共管的事业单位。学校地处中华民族始祖炎帝神农氏福地、动力之都、中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城市——株洲市,学校已被纳入湖南省“十四五”高等学校本科层次设置规划。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0个,招聘计划13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12人,管理岗位计划招聘1人(详见下表:点击下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7月18日至7月22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
2.报名地点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龙校区崇德楼组织人事处101办公室(株洲市石峰区云龙示范区智慧路88号)。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④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⑤岗位明确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6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⑥对专业或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佐证材料(如专业方向证明、录取登记表等)。
⑦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面试后提供)。
5.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方式在学校官网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01-07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所具备的教学能力,总分100分。
②应聘08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③应聘09-10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测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试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8519108(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28519112(纪委)
附件1: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