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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车船税征收标准(最新)

来源:互联网 2023-08-29 05:27:03

西藏自治区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目

计税

单位

年基准税额(元)

备注

发动机气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1.0升(含)以下的

每辆

60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每辆

300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每辆

360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每辆

660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每辆

1200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每辆

2400

4.0升以上的

每辆

3600

大型客车

每辆

600

核定载客人数≧20人

中型客车

每辆

480

核定载客人数10-19人

货车

半挂牵引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

三轮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

客货两用车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8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

(不包括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

摩托车

每辆

36

机动船舶(按净吨位)

小于等于200吨

净吨位每吨

3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

200吨以上-2000(含)吨

4

2000吨以上-10000(含)吨

5

10000吨以上

6

游艇(按艇身长度)

不超过10(含)米

长度每米

600

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10米以上-18(含)米

900

18米以上-30(含)米

1300

30米以上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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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1.6排量以下节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下一条:昌都市机动车黄绿标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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