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长春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成年人:个人缴纳390元(含10元照护险)
学生儿童:个人缴纳390元(含10元照护险)
长春市城乡特困人员:个人仅需缴纳10元照护险
长春市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因病纳入监测范围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纳240元(含10元照护险)
说明:以上人群由长春市各级财政给予每人140元参保补助,长春市各级财政补助按照“先缴后补、缴补分离”的原则执行,在缴费时不体现。
集中缴费时间:
10月1日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时间:
普通人群在集中预缴期内预缴度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设有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以日为单位,缴费成功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