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按减免政策实施需要,对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单位进行类型划分。参保单位类型具体为:
1.大型企业;
2.中小微企业;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
4.事业单位;
5.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在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类型划分范围。
附件1.xx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阶段性“免、减、缓、返、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公告(模板).docx
附件2.申请延期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名单.docx
附件3.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划型承诺书.docx
附件4.大型企业(集团)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划型承诺书.docx
附件5.关于请提供非独立法人参保单位上级单位企业类型的函.docx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