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
长春热门资讯 > 长春户籍资讯 > 长春入户办事指南 > 正文

长春户口迁入材料(原户口非在校毕业生招聘入户的)

来源:互联网 2023-07-20 18:01:02

长春市外迁入户口保留在原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录用、招聘入户所需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入户证明。

[3]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加具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5]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属父母或配偶房产的,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7]入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户主、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户主与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被投靠亲属家庭户的户主不是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8]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关键词:长春迁入户口材料户口迁入长春所需材料迁户口入长春所需材料长春户口迁入材料(原户口非在校毕业生招聘入户的)
上一条:长春户口迁入材料(国内公民兴办实体事业入户的) 下一条:2021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长落户创业贷款额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