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的变更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变更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申请》;
2、《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或变更的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执业批件》;
4、经公证后的《协议书》、《合同书》;
5、原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6、《国、地税登记证》;
7、人员安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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