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转出流程:
1、参保人携带所需资料到我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符合办理条件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需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给予接收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2、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或参保人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理异地转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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