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
长春热门资讯 > 长春社保资讯 > 长春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长春中小微企免征社会保险费范围及期限

来源:互联网 2023-07-06 01:34:09

为落实《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免、减、缓、返、降”政策实施和各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免征范围

参保缴费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前的中小微企业(含享受“个转企”政策的企业和2020年2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免征期限

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费款所属期为2020年2月至6月期间的单位缴费部分免予征收。

附件1.xx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阶段性“免、减、缓、返、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公告(模板).docx

附件2.申请延期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名单.docx

附件3.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划型承诺书.docx

附件4.大型企业(集团)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划型承诺书.docx

附件5.关于请提供非独立法人参保单位上级单位企业类型的函.docx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长春社保费免征范围长春社保费免征期限长春中小微企免征社会保险费范围及期限
上一条:长春企业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范围及期限 下一条:长春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审批流程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