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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原市关于做好辽宁营口市疫情工作的公告

来源:互联网 2023-01-24 03:53:02

关于做好辽宁营口市来(返)松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公告(松防公告59号)

广大市民:

5月14日,辽宁通报疫情情况,营口市报告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严格落实各项精准防控措施,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要严格履行报告制度

4月23日以来来自辽宁营口市的来(返)松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二、认真做好排查和管控工作

各社区(村屯)要持续强化网格化排查,对辽宁营口市来(返)松人员立即开展摸排登记,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随访。各类公共场所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人员登记、扫码测温、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疫情防控宣传等工作。各酒店、宾馆、旅店、洗浴等住宿经营场所要主动排查重点地区来(返)松人员,并及时报告。

三、鼓励城乡居民互相监督

对辽宁营口市等疫情重点区域来(返)松人员,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其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属社区(村屯)登记并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接纳、容纳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居住,故意隐瞒不报的进行举报。

四、要持续加强个人防护

请广大群众要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尽早形成人群免疫屏障,有效阻断疫情发生和传播。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辽宁营口市。如有发热、咳嗽、咽部不适等症状人员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继续提醒市民提高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餐。做好食品安全的五点要求,即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使用安全的水和食材。

松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关键词:吉林省松原市关于做好辽宁营口市疫情工作的公告吉林省松原市关于做好辽宁营口市疫情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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