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地铁6号线衔接公交线路调整方案公示
长春电动车上牌办理条件及要求
可以办理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新国标,具体是指:
(一)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二)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三)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四)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五)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六)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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