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长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览表如下:
1、长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5265.25元,单位缴费比例16%,缴费金额2442.44元,个人缴费比例8%,缴费金额1221.22元;
2、长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3053.05元,单位缴费比例16%,缴费金额488.49元,个人缴费比例244.24,缴费金额1221.22元;
根据相关规定,长春社保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长春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长春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10%确定缴费基数。长春养社保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2、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3、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 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纳) :
4、工伤保险,以从事行业风险确定比例单位0.5%、1%、2%:
5、生育保险,单位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