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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认证

来源:互联网 2023-02-22 09:37:03

1、新退休人员首次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在长春本地居住的新退休人员可到现住址所属社区采集认证信息;长期(每年超过6个月以上的)在异地或国外居住的新退休人员,需到市社保局待遇审核大厅采集认证信息。

2、已退休人员日常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在本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到现住址所属社区每年进行2次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长期(每年超过6个月以上的)在异地或国外居住的退休人员,每年6月30日前在社保部门进行1次认证即可。其中,认证期间退休人员本人在长春的,直接到市社保局待遇审核大厅(民康路1128号)进行认证;认证期间退休人员在异地的,由市社保局向退休人员邮寄《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退休人员按要求到居住地协助认证机构进行见面认证,并按时将认证表寄回即可;认证期间退休人员在国外的,每年上半年到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开具《出境定居离退休、退职人员健在确认表》,并按时将确认表寄回即可。

3、协助在长春居住的外地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异地退休但在长春居住的退休人员,长春市社保局可提供协助认证服务,按照属地化办理原则到现住址所属社保分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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