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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2024-01-23 10:23:04

长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划重点】

普通门诊统筹:50%

门诊慢性病:60%

门诊特殊疾病:执行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

门诊意外伤害:80%

普通住院: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市级)、三级(省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80%~90%、70%~80%、60%~70%、55%~65%

【详细规定】

(一)普通门诊统筹

起付线以上、支付限额以下合规药品费用报销比例为50%。

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

支付限额: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医疗费用限额1000元。

(二)门诊慢性病

居民医保执行全省统一的19种门诊慢性病和病种支付限额。

门诊慢性病基金支付比例为60%。罹患多种门诊慢性病病种的,每增加一个病种,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额度在原最高额度基础上增加480元。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额度不能突破6500元。

(三)门诊特殊疾病

居民医保执行全省统一的51种门诊特殊疾病病种,门诊特殊疾病执行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四)门诊意外伤害

学生、儿童和未满18周岁非在校城乡居民,年度内意外伤害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100元(不含1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80%。

(五)普通住院

居民医保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市级)、三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1200元;分段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70%~80%、60%~70%、55%~65%;居民基本医保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居民医保住院年度起付标准为5000元(学生儿童、低保对象为2500元),年度内住院起付标准累计达到年度起付标准后再次入院,不再承担起付标准。

(六)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个人年度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到1元以上0-1万元部分,补偿60%;1万元-10万元部分,补偿7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80%。

(七)城乡居民医保生育补贴

城乡居民医保生育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我市统筹区域内住院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按照定额标准支付:正常产定额支付标准为2250元~2450元;正常产伴侧切定额支付标准为2350元~2550元;剖宫产定额结算标准为2750元~2950元;剖宫产伴其他手术定额结算标准为2850元~3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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