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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定居落户登记(港澳台、华侨)

来源:互联网 2022-11-30 11:50:03

办理条件

获准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及华侨。

办理材料

回国定居落户登记(港澳台、华侨):

(一)获准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居民:

1、申请报告(本人签字);

2、省级以上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证明。

(二)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

1、申请报告(本人签字);

2、批准定居通知书;

3、台湾居民定居证。

(三)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

1、申请报告(本人签字);

2、《华侨来闽定居证》;

3、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

办理流程

拟定居地派出所受理,当场办结。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拟定居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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