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10月17日,长春社会保险待遇审核服务大厅(民康路1018号)将整体搬迁到长春市社保局(民康路1012号)办公楼。受搬迁影响,10月17日个体参保人员申报退休、异地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托管代发业务查询、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失业人员待遇审核、丧葬费结算、退休人员信息修改等业务暂不能经办,其他业务正常办理。
10月20日,上述业务将在新址办理,其中,个体参保人员申报退休、异地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托管代发业务查询等退休人员托管业务在社保局(民康路1012号)一楼大厅经办;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失业人员待遇审核、丧葬费结算、退休人员信息修改等涉及到待遇方面的业务在社保局三楼大厅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