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1、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电话通知市医保中心基金科,并在三日内报送事故的具体材料。
2、单位上报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报告;身份证、IC卡原件及复印件;事故的勘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医院的诊断证明、检验单、化验单、工伤认定申报表一式四份;事故当事人、在场人的询问、调查笔录。
注:在以上资料提供完整的前提下,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上级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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