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试点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参保相结合。
二、任务目标
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0年实现对全区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