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新生儿参保落地险办理条件:
新生儿参保落地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为长春市城镇非农业户口或父母双方至少一方参加长春市医疗保险且连续缴费一年以上,以及外五县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者或者朝阳区新农合参保者。
新生儿参保落地险办理手续
1、如果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时直接在医院办理新生儿落地险参保手续,医院代收费用200元(一年的费用)。
2、待新生儿落户后,携带户口本、医院打出的参保凭证到居住地街道续保,如新生儿户口落在异地,需额外提供父母双方的居住证。
在街道续保时一般会填写《错卡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携此表(如未填写此表,需携带新生儿在出生定点医院提供的参保单)、户口本(如没有本市户口需另持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到市医保局办理信息变更。制卡需咨询12333。办理地点:市医保局窗口(繁荣东路166号)。
新生儿落地险没有等待期。若没及时参保,可以落户后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理新参保,但有两个月的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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