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地铁6号线衔接公交线路调整方案公示
4月1日起,长春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管理(不含有轨电车)将施行新的乘车规范。下列行为将被禁止:
(一)擅自进入列车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或禁止标志的区域
(二)拦截列车或在轨道线路上放置、丢弃障碍物
(三)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四)损毁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移动、遮盖或污损警示标志、疏散标志、导向标志或安全标志等
(五)攀爬或者跨越围墙、栅栏、栏杆、闸机
(六)候车时越过安全线,倚靠站台门
(七) 列车车门或屏蔽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列车车门或屏蔽门关闭后,禁止扒门、拉门
(八)在车站、列车或者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停放车辆、卖艺、乞讨、躺卧、踩踏座席、收捡废旧物品、散发宣传品或其他营销活动
(九)在车站、列车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十)在车站或列车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等行为
(十一)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十二)在轨道交通设备设施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悬挂物品等
(十三)在车站或列车内使用平衡车、自行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滑板、溜冰鞋
(十四)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十五)其他影响公共秩序、运营安全和环境卫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