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参保单位按照缴费基数的20%、职工按照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业主按照缴费基数的12%为雇工缴纳养老保险费,雇工本人按照缴费基数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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