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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成长技师、高级技师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在长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52号)、《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长办发[2017]50号)有关规定,现就新成长技师、高级技师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3000元奖励。
二、申报对象
自2019年10月28日起(以职业资格证的落款日期为准)在吉林省范围内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企业在岗参保职工;
2.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通过各类竞赛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三、申报要求
1.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可查询;
2.同一人、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只能申领一次;
3.已经领取的不在重复发放。
四、申报时间
以职业资格证的落款日期为准,一年内均可申报。
五、申报流程
通过灵动长春APP和长春市政府服务网,进行政策申报和兑现记录查看。
六、注意事项
国家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