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2023年长春市学生医保缴费时间在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2022长春医保集中缴费期限:
2023年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试点统筹区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与居民医保费同步征收,在缴纳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和出生90日内的新生儿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其他居民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继续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
我省目前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与成年人享受的居民医保待遇一致,根据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结合《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0年版)》关于对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国家制定最低标准,各省按照不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确定本省标准”的要求,应将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与成年人一致。同时,考虑到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的群体特点,为避免个人缴费增长幅度过大,故拟逐步提高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2023年先提高到310元,逐步实现与成年人缴费标准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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