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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新)

来源:互联网 2022-12-29 23:02:02

长春市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1564元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三档养老保险缴费增了。

1、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经正式公布,长春市城区为51564元,比2012年的46272元增加了5292元。今日起,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可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业务。

2、长春市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三档,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人员年缴费金额分别为10312.80元、8251.20元、6187.20元,而2013年的三档缴费金额分别为9254.40元、7404.00元、5553.60元,今年分别涨了1058.40元、847.20元、633.60元。

3、近日,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公布了2013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称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长春市城区2013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1564元(平均月工资为4297元;双阳区2013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5823元)。即日起,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可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业务。

4、参保单位即日起可以按照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2014年社会保险费,办理参保人员增加、减少及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业务;已经进行预缴的参保单位可以进行社会保险费结算。

5、用人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业务,须由单位专管员(社会保险登记经办员或单位指定人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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