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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关于全面深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整治规范涉老领域行业乱象,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养老钱”,根据沧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全面深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现将打击整治重点和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重点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设置陷阱,诱导消费,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13类表现形式: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2.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3.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4.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 “老年公寓” “养老基地” “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5.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等问题;
6.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 “储值投资” “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人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7.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8.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9.以涉老“食品” “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10.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11.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12.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13.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二、举报方式
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9月底
举报电话:110、0317-5588398
电子邮箱:hjdjylzp@163.com
举报平台:12337(登陆举报平台,点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入口)
三、工作须知
请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专项行动,切实筑牢识骗防骗心理防线,踊跃举报涉老诈骗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河间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