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0元2023-03-01 13:15:04
学名:消防设施操作员(曾用名:建(构)筑物消防员)
发证单位: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认证单位: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培训单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直属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职业定义: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从事主要工作包括:
(1)负责日常信息事务接收、分流、分发、跟踪处理,总机接听、转接工作。
(2)负责日常业主户内、公共区域报修工作的安排记录工作。
(3)负责公共设施、空置房钥匙、相关委托钥匙的管理,并完善记录。
(4)负责客户咨询、处理简易的投诉工作、重大投诉事件的汇报记录工作。
(5)操作指挥中心各类设备、并利用设备信息发现并处理相关事件。
(6)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调度工作。
(7)完成领导所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分为理论: 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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