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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假期京津冀地区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来源:互联网 2024-02-02 20:30:03

为确保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局交通管理局、天津市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自9月29日0时至10月6日24时,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二、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外的其他危险货物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三、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局交通管理局 天津市交通管理局

河北省厅交通管理局

9月19日

关键词:京津冀地区高速公路禁止通行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通告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京津冀地区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上一条:9月26日起北京各区道路新增电子眼(附具体位置) 下一条:9月29日至10月8日北京限行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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