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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常见问题汇总(条件+标准)

来源:互联网 2023-03-09 06:08:03

?北京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常见问题汇总

问:1.公益性岗位的定义?(关键词:公益性岗位定义)

答: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是本市行政区域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承接实施各级政府部署组织的社会公共管理服务、绿色生态建设等公益性项目,用于安置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实体。公益性项目中的岗位称为公益性岗位。

问:2.社会公益性组织安置人员条件有哪些?(关键词:公益性岗位定义)

答: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农村劳动力中经一个月以上日常和重点援助,推荐就业5次以上仍未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且无拒绝公共服务记录的女满四十周岁以上和男满五十周岁以上人员、残疾人员、享受“低保”待遇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纯农就业家庭”人员、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被社会公益性组织招用,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的安置人员。

问:3.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符合条件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1900元。重点帮扶地区的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3250元。补贴期限在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与安置人员签订或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内确定。

问:4.核准流程是什么?

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申请后,在1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系统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上报后,系统自动提交公示初审通过拟享受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人员信息,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过系统反馈核准结果。

问:5.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经费来源是什么?由几部分构成?

答: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经费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失业保险基金给予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

二是区、街道(乡镇)给予的公益性岗位补贴配套资金(各区、街道(乡镇)用于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的经费不得少于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即每人每月1900元。

其中用于重点帮扶地区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的经费不得少于相应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的15%,即每人每月487.5元)。

问:6.社会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范围是什么?

答:社会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优先用于安排安置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支出,不得形成固定资产,不得用于管理费支出。

关键词:北京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北京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常见问题汇总(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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