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0元2022-03-22 20:09:38
承包人须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材料样品、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 试验报告等向发包方、监理、总包单位申报, 若所有送审的有关资料未能达到有关 法规、规范、规程、合同及招标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而需重新申报的,由此而 导致工期延误及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等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如因承包人未按施工图、相应的规范规程及合同要求施工,导致已完工程造成质量 缺陷的,承包人除须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和负由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外,仍须 对发包方作出相应的赔偿。
对涉及到总包单位和其他专业承包人的施工, 承包人必须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总包 单位和其他专业承包人配合处理并确认完成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因缺乏书面通 知而发生遗漏、成品破坏继而引起返工等所有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有义务在投标前到现场勘察,以便对拟建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了解,在投标 中充分考虑进场临时道路、临时用水、场地排水、临时用电、环境保护、文明施 工、安全施工、治污减霾、扬尘污染、临时措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大型机械 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施在总包单位或其他承包人做好成品保 护基础上幕墙施工期间需要做的防护措施, 临建建筑物或其他承包人施工造成的影 响,综合考虑以上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上述各项不应视为巨细无遗,承包人有责任视察现场,仔细阅读图纸及工程规范, 务求对所需工程的领域范围得到完全及满意的掌握。此外承包人还须负责属于本工 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如:材料卸货时的道路封堵及指挥,环境清理,市容维 护等工作。
车辆行驶产生尘埃须满足环保部门的检测要求, 对于尘埃超标,承包人进行调查并 采取措施以降低尘埃至有关部门可接受的程度。
运输车辆产生的噪音须低于环保部门规定的程度,夜间施工噪音和焊光,需满足环 保部门的要求。
承包人仅能使用经发包方、监理同意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干道入口点,所有进场 材料必须进入入口材料专检区检查验收合格后场,没有进入待检区验收的材料不予 验收。
3.4 运输车辆管理
对车辆的要求:运输车辆必须是“二证”(即行驶证、营运证)齐全的车辆,车况 良好,车身整洁,灯光齐备,前后车牌要整洁清晰,不得故意涂改、遮挡车牌号。
对司机的要求:运输车辆司机须具有该车型的驾驶证,并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及 驾驶员守则。承包人应对运输车辆司机定期进行安全交底和培训, 运输车辆司机必 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及交通协管员的管理, 对不服从管理的司机, 发包方或监理工 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
现场管理的要求: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行使,并注意交通安全,不得超速
行驶。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必须经过洗车池,并由专人负责冲洗, 冲洗不合格的 车辆不得上路;否则有权对承包人采取经济处罚。
5)承包人技术工程师每周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将实际完成与计划完成进行对比, 发现不符合计划之处, 应采取纠偏措施。并在每期的在周、月报告中反映对比情况, 遇有进度特别事项将编纂专项进度报告阐述问题症结和处理方法报告总包单位。
6) 承包人进场之初,需按发包方和监理要求按时呈报各种计划和报表(具体要求 见本制度之各项计划提供或提交的时间),并规定格式。
7)承包人需编制施工总计划和详细的专项计划、分部分项计划、年度、月度、周 计划,报发包方和监理并接受对其进度协调和管理。
3、计划的编制、审核、批准
3.1 计划编制与维护
1)主要里程碑和总控计划的批准和编制维护
总控计划更新与调整:
总控计划由项目管理部更新维护,原则是应尽可能少的调整或不调整。当发生延误 时,应尽可能采取补救和追赶措施保证总控计划实现。
总控计划更新与调整原则
重大施工部署调整时;
重大设计变更发生时;
现场进度严重滞后,原总控计划已明显地不可实现;
工期索赔获批准时。
2)承包人的总计划编制需服从要点:
计划可以使用 P6 或 Project 编制,但必须符合总包单位的总控进度计划,使之相 互在逻辑上匹配。
计划满足合同工期要求;
应以计算机编制网络计划便于定期更新;
详细描述与项目有关的主要工作;
按工程量,生产率确定工作的周期及工作间的逻辑关系;
图纸发放的时间要求;
法律法规对项目施工的限制;
可能的季节性政府的限电措施对工期造成的影响。
临近设施或居民区对环境的要求对工期可能潜在的影响。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里程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