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
申报材料
(一)女职工正常自然分娩所提供的资料:
1、产妇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
3、医院医疗费结算单原件;
4、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5、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
6、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生育前流产女职工享受待遇所提供的资料:
1、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流产证明原件;
3、医院医疗费结算单原件;
4、病历;
5)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三)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所提供的资料:
1、男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3、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
4、女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5、医院医疗费结算单原件;
6、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7、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
8、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9、单位、居委会开具其配偶收入情况证明。
办理时限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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