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就业报到证改派
包头户口迁入办理有什么条件?包头户口迁入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包头户口迁入在哪里办理?包头为你解答。
1.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
2.转业军官、士官、退伍义务兵
3.驻包和武警等随军落户
4.刑满释放人员已注销常住户口
5.购买商品房、投资办企业及单位聘用
6.农转农”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
7.孤寡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且无依靠的残疾人
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入境后,在我市定居的或我市公民出国出境回国定居的,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华侨回国定居证明,经市局审批后,到常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转业军官、士官、退伍义务兵(我市安置的转业军官、士官和本市区兵源的义务兵)落户,凭安置办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军官除外),异地安置的出具自治区安置办的通知,由市局审批后,到常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落单位集体户,单位无集体户或无单位的,可以落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被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凭有关文件和原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经市局审批,到常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包头市各种情况户口迁入材料一览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包头市局稀土路派出所
地址:青工南路8
电话:(0472)5240861
包头市幸福路派出所
地址:幸福路
电话:(0472)6995002
沼潭派出所
地址:金大地附近
电话:(0472)5962110
包头市户口办理地点及电话一览
免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