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宝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暂未公布。
单位:16%;
个人:8%。
职工以上年度应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缴费基数,宝鸡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暂以缴费基数执行。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5603元的,以15603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待陕西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进行调整。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