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单位新参保: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人员新参保登记: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
单位新参保:
1.《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
2.《社保缴费登记表》。
3.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关批准机关出具的材料。
6.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人员新参保登记:
1.新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参保单位职工人员增减情况表。
单位新参保:
1.受理岗位接收申报材料后,检查申报资料是否完整,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2.信息核对无误后,出具《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核定表》(一式二份)和《社会保险登记证》,通知单位领取。
人员新参保登记: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录入个人信息,签字盖章之后入档。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宝鸡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
办理窗口: 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西四楼
联系电话: 0917-39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