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群+标准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兜底保障功能,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我市2021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申领、尽早受益,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1年、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标准为679元/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标准为605元/月。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
2021年6月30日前已申领并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发放未满6个月的,继续发放至6个月期满;2021年7月1日起,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