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涞源县新冠疫情紧急提醒
需报备的人员
(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或所在地市级来博返博人员;
(二)发现阳性感染者(包括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或所在地市级来博返博人员;
(三)与阳性感染者的行动轨迹存在交集人员;
(四)境外来博返博人员;
(五)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人员。
以上需报备人员原则上由本人报备,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法自行完成报备的人员由其监护人协助报备,来博走亲访友人员由负责接待的居民协助报备。
报备受理机构
居民居住地所在的居(村)委会为社区(村)报备的受理机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居(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将具体受理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及时向居民发布,并保持24小时畅通、有人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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