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
保定热门资讯 > 保定交通资讯 > 保定交通政策 > 正文

保定市关于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管理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22-11-10 00:23:02

1、共享单车禁止投放区域

1.禁止无序投放、占压盲道停放、在绿化带内停放;

2.禁止在不足3米宽人行道上投放。

3.禁止在公交站点周边30米范围内投放;

4.禁止在窗口单位门口30米范围内投放;

5.禁止在交通十字路口人行道30米范围内投放;

6.禁止在政府机关、、医院、学校、旅游景区、我市各体育场馆、展览馆、会议中心等人流密集场所出入口两侧30米范围内投放;

7.禁止在朝阳大街(北二环一地道桥)、东风路 (乐凯大街一东二环)路段及两站广场周边投放;

8.禁止在影响市容环境和有碍观瞻的范围投放;

9.禁止在消防通道及影响行人及车辆正常通行的地方投放;

2、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停放管理责任及要求

1.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必须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规范用户停放行为。

2.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必须安排足够运维人员管理好各自的共享单车,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尤其是占压盲道、影响行人通行的车辆,及时清理遗弃在道路隔离带、绿化带以及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并根据停车点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及时清运朝阳大街 (北二环——地道桥)、东风路(乐凯大街——东二环)、 两站广场周边上停放的共享单车。

3.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要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计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同时,要积极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宣传引导,倡导共享单车骑行人文明骑行、文明停放。

4.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必须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监督。同时,要在各自网站公示运维人员责任区域及联系方式,方便市民群众投诉。对市民群众投诉、城管部门反馈、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整改时限最长不得超过0.5小时;对停车点饱和车辆整改时限最长不得超过2小时,防止堆积如山现象发生;对朝阳大街(北二环——地道桥 )、东风路(乐凯大街——东二环)上停放的共享单车,清运时限最长不得超过4小时。

5.严格按照市领导小组批准的市场份额投放,按从严从速的要求处理超投车辆。

3、城管部门强化监管职责

1.各县 (市、区)城管部门负责指导人行道上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

2.各县(市、区)城管部门,按照《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监管人行道上停放的共享单车,依法查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行为;对占压盲道、遗弃在绿化带内清理不及时等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依法按程序予以暂扣。

3.建立城管与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联动机制。对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及城管热线2036110反馈的乱停乱放行为,所属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4.对违规投放的电动助力车进行回收,城市管理部门加大巡视和查扣力度。

关键词:保定市关于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管理的通知保定市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管理保定市关于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管理的通知
上一条:涿州838路公交车即将恢复运营(附发车具体时间) 下一条:2022阜平县限行尾号规则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