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涞源县新冠疫情紧急提醒
(更新时间:2022/2/18)
目前,正值节后复工返学期间,人员流动频繁,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阳县疾控中心向广大居民朋友们发出如下温馨提示:
涉以下重点地区/轨迹人员,请积极报备
(1)2022年2月5日(含)以来,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2月6日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有轨迹重叠史人员。
(2)2022年2月7日(含)以来,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2月10日公布的确诊病例有轨迹重叠史人员。
(3)2022年2月7日(含)以来,与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2月10日公布的确诊病例有轨迹重叠史人员。
(4)2022年1月29日(含)以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2月12日)
(5)2022年2月6日(含)以来,天津市西青区及与2月12日公布的确诊病例有轨迹重叠史人员。
(6)2022年2月5日(含)以来,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及与2月13日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重叠史人员。
(7)2022年2月1日(含)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2月15日)
(8)2022年2月14日(含)以来,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2月15日公布的确诊病例有轨迹重叠史人员。
(9)2022年1月31日(含)以来,自江苏省苏州市来返高人员,尤其是苏州工业园区人员。
(10)2022年1月28日(含)以来,自辽宁省葫芦岛市来返高人员,尤其是来自绥中县的加碑岩乡和绥中镇人员。以上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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