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最新缴存比例一览
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录用在本市未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银行网点。
办理要件:
1.《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人社部门)或劳动合同等录用文件;
2.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单位到开户银行网点领取《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变更清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要件资料到开户银行网点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厅业务的单位可在网上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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